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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 创新加强审判管理|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

浙江天平 2022-09-13




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精神,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任务。浙江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新主持会议。全省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同志通过视频参加。



审判数据显示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综合施策,全面推进“案件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主要办案质效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长期未结案数量创近13年新低,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数助决策”工作整体成效领跑全国,“程序空转”专项治理成效明显。



周招社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动力,创新加强审判管理,有力促进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全面提升,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打造“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指标设计的系统性、质效画像的精准性、审判管理的实效性、力量配备的集聚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周招社强调,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工作。审判管理工作的力度和效果,直接关系办案质效的整体水平,直接关系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司法作风、打造廉洁法院的重要保障,是服务领导决策、促进“管人”“管案”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人民法院总体工作形势和工作全局的高度,更加深刻认识审判管理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创新和加强新时代审判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新境界、新思路、新素能,全面构建新时代浙江法院审判管理新格局,以规范强管理,以管理提效率,以效率促公正,在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执法办案中干出“重要窗口”的担当、干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气魄,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针对下一步如何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周招社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目标任务,全方位完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对标对表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和“重要窗口”建设及浙江高院《关于全面构建案件质量管控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程序空转”治理为抓手,强化立审执兼顾,扎实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智慧管案”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工作,全面释放全域数字法院改革效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切实把握“四个转变”,以数字化全面推动审判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入推进审判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由“阶段性、点状式、碎片化管理”向“全业务、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闭环管控”转变,由“各自为政”向“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转变,由“经验决策”向“数助决策”转变,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持续抓好“程序空转”治理专项行动、打击虚假诉讼等重点工作“程序空转”专项治理背后涉及“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也是检验办案人员是否具有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的试金石。要从扎实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高度,持续深化“程序空转”治理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以“当事人一件事”“案件全生命周期”为核心构建“浙江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盯住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程序比”等关键指标,强化立审执破兼顾和重点领域的“案源治理”,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工作成效。持续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强化风险提示,加大对事实证据的审查力度、虚假诉讼的处罚力度、“数字赋能”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智能监管水平,构建内外联动、全链条防范打击虚假诉讼新格局,压实压紧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将“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的浙江司法名片越擦越亮。持续深化“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各条线分管院庭领导要落实“督办”“包案”责任,严格执行审限管理等规定,注重防线前移、加强动态监管,防止反弹。切实加强“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狠抓案件评查,常态化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深化二审、再审随案评查,建立立体化交叉评查网,创新上对下随机抽查、横向背对背互查、下对上隐名评查等评查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高质量落实落细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抓审判管理是本职、不抓审判管理是失职”的理念,把审判管理职责真正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强化力量配备,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作为“综合业务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审判管理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枢纽平台作用。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的同时,加强督导问责,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督察和考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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